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指导意见》(哈医人发[2020]9号)要求,现将我校校本部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应聘《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中岗位需求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经网上报名、通过网上初审及现场审核后参加此次考试。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新冠疫情近期呈现多处散发,考试形式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一)应聘优秀人才计划岗位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形式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能力。
科研能力考核:应聘人员应针对自己的研究方向,用英文进行面试汇报(幻灯片用中文),时间为10分钟,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教学能力考核:应聘人员任选一专业内容进行试讲,用中文进行面试汇报(幻灯片用中文),试讲时间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综合素质测评要求:评委从综合素质测评试题库中选1道题,应聘人员进行作答并回答评委提出的其他问题,测评时间为3-5分钟。
(二)应聘其他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形式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须参加科室面试考核和校、院高层次专家考核。科室面试考核由岗位所在学院组织,校、院高层次专家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
校、院高层次专家考核:主要从思想品德、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教学能力考核:应聘人员任选一专业内容进行试讲,用中文进行面试汇报(幻灯片用中文),试讲时间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科研能力考核:应聘人员应针对自己的研究方向,用中文进行面试汇报(幻灯片用中文),时间为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外语水平测试:由面试组专家从题库中随机抽调一个问题,应聘人员进行作答,并与专家进行交流,时间为5分钟。
综合素质测评要求:评委从综合素质测评试题库中选1道题,应聘人员进行作答并回答评委提出的其他问题,测评时间为3-5分钟。
科室面试考核组及校、院高层次专家考核组的选票均为100分,每组考试分数折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科室面试考核组×1/3+校、院高层次专家考核组×2/3。
(三)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形式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从思想品德、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教学能力考核:应聘人员任选一专业内容进行试讲,用中文进行面试汇报(幻灯片用中文),试讲时间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科研能力考核:应聘人员应针对自己的研究方向,用中文进行面试汇报(幻灯片用中文),时间为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外语水平测试:由面试组专家从题库中随机抽调一个问题,应聘人员进行作答,并与专家进行交流,时间为5分钟。
综合素质测评要求:评委从综合素质测评试题库中选1道题,应聘人员进行作答并回答评委提出的其他问题,测评时间为3-5分钟。
每组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教学能力试讲40%+科研能力测评30%+外语水平测试20%+综合素质测评10%。
(四)应聘管理、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除参加线上面试外,还需进行管理综合笔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其他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考核。
三、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线上面试。面试采取双盲面试,应聘人员只报抽签号,不允许报姓名及做自我介绍,如做自我介绍,按违纪处理。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如专家提出问题,待回答完专家问题后离开会议室。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应聘优秀人才计划岗位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安排在2021年12月21日上午8点30分进行,网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其他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安排在2021年12月21日上午9点30分进行校、院高层次专家考核,网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科室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并于校、院高层次专家考核前完成。
3.应聘其他岗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安排在2021年12月21日上午8点30分进行,网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辅导员、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安排在2021年12月22日上午8点00分进行,网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本次外语水平测试的默认语种为英语。如有其它语种应聘人员请务必于12月16日16时前与我们联系,并将面试语种、姓名及相关信息发送至hr@hrbmu.edu.cn。
2.本次管理综合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测试,请应聘人员不要咨询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3.考试拟录取结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关注网站通知。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公平的参与竞争。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5.本次招聘公开透明,无任何培训学习,应聘人员勿相信各类机构或个人的虚假承诺及谣传,防止不法分子借机行骗。
6.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