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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职工办理报到手续须知

    发布日期:2019-07-04    浏览次数:

    欢迎您到哈尔滨医科大学工作!为了方便、快捷地办理报到手续,现将新职工报到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一)新接收的毕业生:

    1.报到证;

    2.毕业证书原件;

    3.学位证书原件;

    4.获得国外学历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 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工作的所有毕业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

    2)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填写干部履历表);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办理工作证);

    4)在编职工提供本人户名的建设银行存折账号或建行龙卡(储蓄卡)卡号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注意:在办理建行龙卡(储蓄卡)时,须向开户银行说明是作为代发工资使用;(聘用制职工不需提供)

    5)持人事处开具的工作证到工商银行学府路分理处(南岗区学府路196号,哈尔滨医科大学西门旁)办理哈尔滨医科大学联名卡,将卡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报到之后办理,并上交学校人事处)

    6.新职工如已办理过黑龙江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持有相关材料,请在报到时到人事处劳资科马老师处登记。

    7.取得博士学位的新职工,请下载并填写《取得博士学位留省作人员津(补)贴审批表》一式四份以及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式四份,报到时一并上交。

    8.填写黑龙江省直公积金个人开户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 hrbmursclzk@126.com 

    9.附属一院接收的新职工在学校人事处报到后,需携带报到证复印件5份、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各级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个人简历到附属一院人事科办理后续手续。

    附属二院接收的新职工在学校人事处报到后,需携带报到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2寸蓝底彩照1张及本人户名中国工商银行存折账号到附属二院人事科办理后续手续。

    附属三院接收的新职工在学校人事处报到后,需携带报到证复印件,干部介绍信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5份(正反面印到1张A4纸),职称证原件、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到附属三院人事科办理后续手续。

    附属四院接收的新职工在学校人事处报到后,需携带本硕博毕业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到附属四院人事科办理后续手续。

    (二)其他渠道来我校工作的新职工:

    请携带任命、调配及安置等相关材料来我校报到,如任命文件、安置文件、干部介绍信及工资关系介绍信等。如涉及上述的第5条、第6条和第7条,请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引进海外人才:需提供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来华务工相关批准材料;按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特别提示:报到时请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如材料不齐全,将影响您正常报到。

    二、报到流程

    (一)到哈医大校本部工作的新职工:

    报到时须填写《干部履历表》(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见附件),然后持《哈尔滨医科大学调入、增加人员介绍信》(以下简称:入职介绍信)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到学院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各有关部门入职手续办理说明如下:

    1. 办理关联配发校园一卡通“闪酷卡”相关事宜

    办理地点:基础医学院一楼104办公室

    所需材料:人事处签发的工作证、职工工号(办理工作证时,马老师给予提供)、本人身份证、工行的哈医大联名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老师,86680174

    2. 申请公寓入住相关事宜

    办理地点:学生公寓10号楼门卫处

    所需材料:人事处签发的入职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86658475

    (二)到大庆校区及各附属医院工作的新职工:

    在校部人事处报到后,持《干部介绍信》及本文“报到时需携带材料”到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各单位要求办理其他事宜。

    三、新职工的岗前培训

    报到入职后,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职工须参加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请关注教师发展中心及各院系师资主管部门通知,联系方式:学校教师发展中心86661657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

    需要迁移户口的新职工,请于报到后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其中,户口迁移证”中的“户口迁往地址”请严格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落户地址填写,否则将影响落户手续的办理

    如新职工家庭所在地为哈尔滨市,户口应落在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其他情况可落在各用人单位所在地派出所。

    注:新接收的哈尔滨医科大学毕业生亦需到保卫处户籍室将学生户口转为教职工户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学校保卫处邓老师,86679260。

    各用人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地址:

    1.  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派出所

    2.  哈医大附属一院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23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派出所

    3.  哈医大附属二院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46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派出所

    4.  哈医大附属三院、肿瘤所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6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南派出所。

    5.  哈医大附属四院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37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荣市派出所

    6.  大庆校区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大庆市萨尔图区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辖区派出所:大庆市萨尔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派出所

    (二)组织关系

    1.哈尔滨医科大学留校工作的中共党员新职工(不含应聘至大庆校区岗位)

    请党员本人于报到后三日内,持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校内调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学校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从外校或外单位来我校工作的中共党员新职工(不含应聘至大庆校区岗位)

    请党员本人于报到后三日内,将毕业学校或原单位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为: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上交至所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各学院党委组织科、党办,地病中心党办,各直属党总支)。各基层党组织审核通过后,集中到学校组织部办理有关接转手续。

    3.来我校大庆校区工作的中共党员新职工

    请党员本人于报到后三日内,持毕业学校及原单位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为:大庆市委组织部)至大庆校区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学校组织部黄老师,0451-86669483

    (三)档案

    1.新接收的毕业生:

    哈尔滨医科大学留校毕业生档案如在校内,不需要毕业生本人办理;如档案已经转出,请按照外校毕业生档案办理方法办理邮寄。

    外校毕业生来我校工作时档案必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由毕业生培养单位通过“机要”或邮政快递形式转递,不允许毕业生个人自带。

    档案邮寄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主楼114办公室,邮编:150081。

    寄达时间:应在入职后1个月内寄达。

    2.其他渠道来我校工作的职工:

    引进及调配入职的新职工,持《调档函》办理档案转递事宜;任命及安置的新职工,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按政策规定将档案转递至我处。

    (四)暂缓或不予接收的情形:

    1.新职工的档案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寄达者或档案材料不完全者,暂缓起薪。请新职工与原单位联系,尽快转递人事档案。

    2.新接收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不予接收。

    3.  新职工如违反我校规定来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取消录用资格,不予接收。

    4.如有造假或故意隐瞒事实等情况(如:身体状况不实、受过处分、成绩不实等情况),取消录用资格,不予接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属一院人事科:王老师,0451-53623219
    附属二院人事科:李老师,0451-86605268
    附属三院人事科:老师,0451-86298118
    附属四院人事科:老师,0451-82576601
    大庆校区人事处:郑老师,0459-8153218
    医大校部人事处:段老师,0451-86661657、86671324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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