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到哈尔滨医科大学工作!为了方便、快捷地办理报到手续,现将新职工报到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一)新接收的毕业生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本科至最高学历,如专科起点也需带学历);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本科至最高学历);
3.获得国外学历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4.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工作的所有毕业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
2)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填写干部履历表);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办理工作证);
4)提供本人户名的工商银行,将卡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提供本人近期正装半身正面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头顶上部应留有部分空间,下边缘应露出衬衣领尖。照片应紧贴照片栏框线,不得超出框线或留白。照片分辨率为300DPI,保存格式为JPG格式,文件不大于5MB,高度宽度比例为5:4),组织部存档。
6.新职工如已办理过黑龙江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持有相关材料,请在报到时到人事处劳资科马老师处登记。
7.取得博士学位的新职工,请下载并填写《取得博士学位留省工作人员津(补)贴审批表》一式四份以及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式四份,报到时一并上交。
8.填写《黑龙江省直公积金个人开户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 hrbmursclzk@126.com 。
9.办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业务后,登录网址https://pms.hrbmu.edu.cn:8888/注册并完善人事系统个人信息。
10.附属医院和大庆校区请直接咨询附属医院和大庆校区人事部门。
(二)其他渠道来我校工作的新职工
请携带任命、调配及安置等相关材料来我校报到,如任命文件、安置文件、干部介绍信及工资关系介绍信等。如涉及上述的第4条、第5条、第6条和第7条,请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引进海外人才:需提供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来华务工相关批准材料;按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特别提示:报到时请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如材料不齐全,将影响您正常报到。
二、报到流程
(一)到哈医大校本部工作的新职工
报到时须填写《干部履历表》(准确填写,不可涂改,归档),如曾有工作经历,请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参加工作时间以交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持《哈尔滨医科大学调入、增加人员介绍信》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各有关部门入职手续办理说明如下:
1.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关联配发校园一卡通实体卡相关事宜,信息化业务需要在办理入职后的第二天办理,因数据第二天能传到现教的各个系统里。
办理地点:基础医学院一楼110办公室
所需材料:入职介绍信、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老师,0451-86625592。
2.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办理地点:学校主楼127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所需材料:入职介绍信、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慕老师,0451-86625960。
3.工作证领取和开具《调档函》。
所需信息材料:档案原寄存地、本人身份证
办理地点:主楼114办公室人事处,电话:0451-86661657。
(二)到大庆校区及各附属医院工作的新职工
请直接咨询附属医院和大庆校区人事部门,到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各单位要求办理其他事宜。
三、新职工的岗前培训
报到入职后,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职工须参加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请关注教师发展中心及各院系师资主管部门通知,联系方式:学校教师发展中心,86672842。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
需要迁移户口的新职工,请于报到后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其中,“户口迁移证”中的“户口迁往地址”请严格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落户地址填写,否则将影响落户手续的办理。
如新职工家庭所在地为哈尔滨市,户口应落在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其他情况可落在各用人单位所在地派出所。
注:新接收的哈尔滨医科大学毕业生亦需到保卫处户籍室将学生户口转为教职工户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学校保卫处邓老师,86679260。
各用人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地址:
1.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派出所。
2.哈医大附属一院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23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派出所。
3.哈医大附属二院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46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派出所。
4.哈医大附属三院、肿瘤所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6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南派出所。
5.哈医大附属四院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37号”,辖区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荣市派出所。
6.大庆校区所在地的落户地址为“大庆市萨尔图区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辖区派出所:大庆市萨尔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派出所。
(二)组织关系
1.新入职的教职工党员,请于报到后三日内,联系原所在基层党组织,在党费按月足额交纳的基础上转接手续,接收的基层党组织名称及电话如下: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0451-53641562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0451-86297192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员会:0451-86298877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委员会:0451-82576506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委员会:15804514788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委员会:0451-85553968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0451-86669567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0451-87502712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院委员会:0451-866698524
中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委员会:0451-86671768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0451-8662 5139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0451-86669592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13904508367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机关委员会:0451-86650095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离退休总支部委员会:0451-8666171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委员会组织部:0459-2796679
2.线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不能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需办理线下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请于报到后三日内,在党费按月足额交纳的基础上将毕业学校或原单位开具的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的组织部门,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三)档案
来我校工作时档案必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由毕业生培养单位通过“机要”或邮政快递形式转递,不允许毕业生个人自带。
1.到哈医大校本部工作的新职工:
档案邮寄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主楼114办公室,邮编:150081。
2.到大庆校区及各附属医院工作的新职工:
请咨询大庆校区和附属医院人事部门获取相应的邮寄地址。
寄达时间:应在入职后1个月内寄达。
3.其他渠道来我校工作的职工:
引进及调配入职的新职工,持《调档函》办理档案转递事宜;任命及安置的新职工,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按政策规定将档案转递至我处。
(四)暂缓或不予接收的情形
1.新职工的档案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寄达者或档案材料不完全者,暂缓起薪。请新职工与原单位联系,尽快转递人事档案。
2.新接收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不予接收。
3.新职工如违反我校规定来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取消录用资格,不予接收。
4.如有造假或故意隐瞒事实等情况(如:身体状况不实、受过处分、成绩不实等情况),取消录用资格,不予接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属一院人事科:薛老师,0451-53623219
附属二院人事科:李老师,0451-86605268
附属三院人事科:王老师,0451-86298118
附属四院人事科:朱老师,0451-82576601
大庆校区人事处:郑老师,0459-8153218
医大校部人事处:段老师,0451-86661657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12月20日